因太平軍(粤匪)興,剿賊告急,閩省援兵四出,省內兵力單薄。
咸豊二年四月十三,5-31-1852,上諭: 調福建兵三千名赴廣西剿賊。
咸豊二年六月初四,7-20-l852,上諭: 福建陸路提督炳文奏: 查閱所屬營伍情形。得旨: 隨時加意操演,勿稍遲弛。閩省營伍陋習固深,然,不可槪以易興謗訕目之。作大員者,度量閎闊方可,汝之此言,是先存一彈謗見好之心矣。朕,甚爲汝憂。
咸豊二年七月初五,8-l9-1852,上諭: 調福建兵三千名赴湖南營剿賊。
咸豊二年八月廿六,l0-9-1852,上諭: 江西告急,分調福建、浙江兵一千名赴江西防堵。
咸豊三年正月廿,2-27-l853,向榮奏: 督兵追堵賊船情形,遣撤閩兵。一摺。逆匪自竄出武昌後,順流東下……。至,福建官兵中途走散,竟至數百名之多,帶兵將備不能約束,咎已難辭。且,派令防守武昌縣,打仗亦不得力。所有: 署泉州參將周兆麟、漳州游擊顧得欽、都司陳光標……,均着,先行革職。仍飭,將逃兵嚴拏重辦,以肅軍令。總兵郭仁布,統率無方。所請,議處之處,着,改爲革職,留任。以示懲儆。福建官兵旣無裨益,該大臣擬即遣撤囘營,以節糜費。所辦甚是。此外,各營兵丁,如有似此怯弱者,着,該大臣隨時裁汰。
咸豊三年正月卅,3-9-1853,上諭: 辦理團練,以資保衛。誠以賊匪滋擾,奔竄靡定,與其賊至即逃,何如乘其未至,設法自固。近來被賊各郡縣,本境已受其蹂躪,毗連各鄰境,一聞警急,輙紛紛思避,甚至移徒一空,委城于賊,糧餉軍裝盡被擄掠。藉寇兵而賫盜糧,深堪痛恨。總因,地方官素無布置,未能固結民心,遂至,臨事倉皇,束手無策。因思民間守望相助,保衛鄉閭,不特,被賊地方急宜籌辦,即,距賊較遠處所,亦應思患豫防。惟,專責守土之員,不免吏胥假手,流弊滋多。各省公正紳耆,即于地方情形熟悉,而人望所系,呼應尤靈。……辦理團練,自必與在籍各紳士,悉心妥籌。……會同地方官,邀集衆紳士,酌辦團練事宜。……總期,通曉事體,居心公正,素系人望者,責成倡辦,自必經理得宜,輿情允協。當此,賊氛未靖,時勢孔艱,該紳士等,身受厚恩,應如何自固閭里,爲敵愾同仇之計。所有勸諭捐貲浚濠築寨各事,總宜各就地方情形,妥爲布置。一切經費,不得令官吏經手。如果辦有成效,即由該督、撫隨時奏: 請獎勵。以副 朕,爲民除害,敉靖疆圉之至意。
註: 酌辦團練……,相似內容,再諭、三諭、………
咸豊三年二月初四,3-13-1853,上諭: 着,怡良、王懿德,迅即,于福建省各標營內,揀派得力精兵二千名,委派勇幹將弁管帶,配足軍裝器械。飭令: 迅速啟程。由浙江行走,徑赴江蘇,交楊殿邦調遣。惟,該省前次調赴楚省官兵,經,向榮奏。查,臨陣輒先退避,總兵郭仁布,駕馭無能。此等徵兵赴調,糜餉失機,實堪痛恨。業經,向榮飭令: 撤囘閩省。此次揀調,務須實在得力,足資御侮者,方爲妥善。所派將弁,尤湏平日講求訓練,約束嚴明者。飭令管帶,不得以: 遵派啟程。一奏塞責。並湏嚴飭: 該帶兵官員,兼程趲行,毋得稍事逗留,或,至沿途滋擾。爲要。
咸豊三年二月廿四,4-2-1853,以福建巡撫王懿德兼署閩浙總督。粵匪陷安慶,江寧告急,調福寧兵援。之時,援兵四出,巡撫王懿德疊請免調,防本省疏虞不報。
咸豊三年五月初八,6-14-1853,上諭: 漳、泉會匪滋事,閩省兵力不敷。本日已諭令: 挑備惠、潮各鎮協精兵二、三千名,由潮州赴閩會剿。至,調往浙江之防兵一千名,該省堵禦正當喫緊之際,若遽行撤歸,恐往返徒延時日,而兩省調遣轉致延誤。 着,葉名琛迅即於潮州、惠州各鎮協內抽調精兵二、三千名,配帶軍火器械,派委鎮將大員統領,即由潮州一路取道,星速赴閩確探賊蹤,協同閩省官兵合力夾攻。毋稍延誤。
咸豊三年五月十二,6-18-1853,上諭: 覽奏,曷勝焦急。閩省除水師外,陸路兵額四萬有餘,爲數不少,泉州駐兵尤多,何至一聞警報即需調兵鄰省。現在江西、浙江皆當防堵之際,兵力恐亦難分。 該署督所請,飭調兩省官兵,已諭令: 酌量調撥,但恐緩不濟急。該署督仍當就本省所有之兵,迅速調撥剿辦,萬不可坐待援兵,致滋漫延。
咸豊三年五月廿一,6-27-1853,兼署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王懿德奏: 懇恩飭催前請兵、餉。 臣查,台地民情極爲浮動,竪旗滋事之案,無歲蔑有。輪戍班兵水、陸共有一萬四千六百餘名,統以鎮、道大員,尋常防剿足敷調遣。現在,內地漳、泉、延平等府各匪分竄,正當堵禦吃緊之時,台灣匪徒蠢動,究系如何情形? 知縣是否被害? 該鎭未經告援,未便僅據該署廳等探禀各情,遽發援師,致分兵力。惟,該府民人率皆寄籍,而就中又多漳、泉兩府之人,結會傳徒,暗中勾結,難保不因內地多事乘間而起。全台爲閩省屏藩,安危所繋甚重,斷難置之不議。 至,內地匪徒分擾郡縣,均系無業游民希圖搶掠,兵威既震,原可指日蕩平。……計,前後殲斃不爲不多,而,巢穴未能掃除,屯聚遽難解散。推原其故,賊匪隨地滋擾,並無一定股首; 賊踪四散,兵勢不能不分。 閩省額兵六萬二千零四名,威力厚集,而,合剿則見有餘,分應遂嫌單薄。以現在情形而論,除戍台及分赴江蘇防剿共兵一萬五千六百餘名外,上游派兵四千六百餘名,下游派兵三千四百餘名,似已敷用。而,各匪屯不一處,擊此彼應,不能不各就所統之兵,分以應敵。以致,一縣一州防兵不過數百人,止能自固藩籬,斷難合兵痛剿。此外,存營備兵爲數無幾,又須防守省城,巡緝盜賊,于剿匪事宜遂少策應。雖,諸臣受恩深重,無不思滅此朝食,而,匪踪牽制,到處掣肘,奏功殊難迅速。臣隨時察看,知,宵小未平,非匪焰之日强,乃兵力之未集。若再事遷延,深恐日久難制……至,臣三次請撥餉銀七十萬兩,現當國用支絀,何敢不力思撙節。而福建藩庫空虛,州、縣被擾,帑藏、催科兩無所恃。指日大兵雲集,糈餉攸關,一有貽誤,獲咎匪淺。合再懇恩,敕部: 速籌分撥接濟,以免匱乏。…恭摺。由,驛五百里馳奏。伏乞,皇上聖鑒。訓示。謹奏。
咸豊三年六月初二,7-7-1853,上諭: 閩省待援緊急,請催,調官兵會剿。 着,浙江巡撫黃宗漢,迅即於衢州等鎮屬,挑選精兵二千名,配帶軍裝器械,精選得力員弁,星速管帶前往,以資攻剿,毋稍延遲。 着,葉名琛等,於惠、潮各鎮協內抽調精兵二、三千名,揀派得力員弁,星速管帶前進,就近赴閩協剿。着,浙江廵撫黃宗漢,迅即,將衢州等鎮屬,挑選精兵二千名,配帶軍裝器械,精選得力員弁,星速管帶前往,以資攻剿,毋稍延遲。 署閩浙總督王懿德奏: 設立軍需總局。得旨: 撙節辦理。 命,福州將軍有鳳兼署閩浙總督。 以福建閩安協副將鍾寶三爲金門鎮總兵官。
咸豊三年六月十一,7-16-1853,上諭: 閩省股匪旋起旋滅,本省兵民本已足敷剿辦,現在廣東等省官兵不日即可到閩會剿,兵力愈厚,烏合之衆當不致再有蔓延。 該署督所請催兵協剿,本日,又,飛飭廣東督、撫將前調兵三千名,迅催赴閩矣。
咸豊三年六月廿,7-25-1853,上諭: 本日據,王懿德奏: 剿辦閩省會匪,請飭催粵兵馳往援應。 並着,葉名琛即飭前調官兵,迅速趲行,由漳州一路進發,聽候王懿德調遣。 毋得延緩貽誤。
咸豊三年八月十九,9-21-1853,上諭: 署閩浙總督王懿德奏: 請於省標餘丁內,選補標缺以資調遣。 下部議行。
咸豊三年九月十二,10-l4-l853,上諭: 有鳳奏: 閩省瘠困情形。一摺。各屬兵力較單不敷分撥,前調粵兵三千名,是否行抵閩省? 着,即飛催前進。
咸豊三年九月廿,l0-22-1853,上諭: 有鳯奏: 仙遊縣城失守,賊勢猖獗,請添兵、撥餉。一摺。 福建賊匪四處勾結,尤宜嚴密設防,合力圍攻當可不致蔓延。 江西賊匪已順流東竄,所有防堵該省之兵亦可分別調囘應用。
咸豊三年十月十一,11-11-1853,上諭: 有鳳奏: 賊匪竄擾興化,盤據仙游,請添兵、籌餉。等語。 前因福建會匪滋擾,先後諭令葉名琛等調撥精兵二、三千名,並籌撥兵餉卅萬兩,解赴閩省以資接濟。諒,已遵照辦理矣。 滋據,有鳳奏稱: 廣東僅撥兵五百名,粵餉亦僅解到二萬兩。等語。 閩省攻剿正當喫緊之際,兵餉在所急需,現在鄰近省分無兵可撥。着,葉名琛迅速挑選精兵二千名,派委得力將弁赴閩協剿。 仍着,該督等,先行籌撥餉銀十萬兩,委員速解閩省以濟要需。 又諭: 寄諭: 江西巡撫張芾。 據有鳳奏: 賊匪盤踞仙游,省垣喫重。請將江西裁撤之兵酌撥協剿。一摺。 閩省兵力不敷分撥,情形危急,自應添兵救援以資接應。 現在湖北賊匪紛擾,急需江西撥兵援應,而閩省與江西毗連,亦不能不兼顧。 着,該撫酌量情形,如有可分之兵,迅即,選派得力將弁管帶赴閩,會同協剿。
咸豊三年十月廿七,ll-27-l853,上諭: 有鳳奏: 閩省兵力單弱,請,飭調浙江精兵來閩協剿。 閩省賊匪糾黨分擾,經,該督飛調各兵馳往會剿,兵力實形單薄。閩、浙脣齒相依,撥兵進剿較爲便捷,現在江西逆匪竄散,浙省防兵當可就近赴援。 着,該撫即於衢州、金華、嚴州鎮協各屬挑選精兵各五百名,配帶軍裝武器,遴委得力將弁星速管帶赴閩,以資協剿。 並着,該署督迅速催調,以期早淨賊氛, 毋致蔓延。
咸豊四年正月十一,2-8-l854,上諭: 王懿德奏: 閩省營務廢馳情形。一摺。福建地處海疆,額設水、陸各營,除每年赴台換防外,內地存兵數逾四萬有奇。如果總兵將領平日認真練閱,嚴核虛伍,慎重操防,即偶遇地方有警,足資捍御。乃近日漳、泉各屬,竟有富家子弟賄買名粮,一遇徵調,半系頂雇當差,積習相延,殊堪痛恨。至,水師巡洋捕盜所修戰艦,豈容不肖營員偷減工料。現在該省土、會各匪,經,王懿德督兵剿辦,漸就肅清。所有水、陸各營從前積弊亟應力圖整頓。着,王懿德會同署總督有鳳,督飭將弁各官,破除情面,實力整飭,如有前項弊端,一經查出,即將該管官從嚴參辦,毋稍寬縱。
咸豊四年元月廿九,2-26-1854,上諭: 福建學政李聯琇奏: 武員懸缺,亟應派署,并,稽查要隘,酌減局員。等語。据稱: 江南提督所轄五營內,有四營員弁隨赴,軍營惟留一人兼護。當此剿匪吃緊之際,自未便令員缺久懸。着,該督、撫查明,即行遴委妥員往署,以資鎮撫。
咸豊四年二月,1854,漳州解嚴。撤,浙江援閩兵,歸伍。
咸豊四年三月廿二,4-19-1854,調福建、廣東兵各二千名,赴江南軍營剿賊。
咸豊四年五月初四,5-30-l854,上諭: 前,因金陵(南京)籌攻緊要。諭知: 王懿德挑兵二千名,前往向榮軍營聽候調遣。 滋據,王懿徳奏: 福建各州、縣漸次蕩平。唯,地方新定,人心未安,非兵力彈壓鎮定不能弭變。 所奏,自係實在情形,該處官兵不敷分撥,自應移緩就急,以資剿辦。一俟閩省軍務完竣,即,遵前旨: 將前調官兵飭赴江南軍營,交向榮調遣。 毋得,藉詞延宕,致誤事機。
咸豊四年五月廿六,6-21-1854,上諭: 閩浙總督王懿德奏: 漳州剿匪漸有頭緒。擬撤粵兵,歸伍。 報聞。
咸豊四年八月十七七,10-8-1854,調,湖南、福建兵各一千名,赴廣東剿賊。
咸豊四年十二月初九,1-26-1855,王懿德奏: 福建全省肅清。大軍凱撒。 調,福建兵一千名,赴廣東剿賊。
咸豊五年二月初八,3-25-1855,上諭: 王懿德等奏: 仙游軍務完竣,地方肅清。一摺。 福建仙游縣匪徒滋事。經,該督派撥兵勇進剿,攻破賊巢,擒獲首要各犯。分別正法。 惟,首逆林俊尙末拏獲。 據,獲犯供稱: 業已被火焚斃。 是否屬實 ? 仍着,該督等確切查究,嚴飭搜捕。 毋令漏網。 現在,該處匪黨盡殲,地方安靜,官兵悉數凱撤。